瓜子二手车投放的广告中,有一句“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广告语。
这句广告词曾频繁出现在电视、网络,地铁站的广告牌上,打响了瓜子二手车的名气,也引来不少争议。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于日前发布,对金瓜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下文简称瓜子二手车)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共计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年9月7日至12月28日期间,瓜子二手车在乐视网花费万元发布了一条15秒钟的视频广告,其中广告词为:“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
瓜子二手车确认“创办一年”的起止时间为:年8月至年7月,同时承诺此时间段内瓜子二手车成交量为辆。
经过核实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发现,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在同一时间段内,销售量分别为辆和量,二手车成交量均超过了瓜子二手车,辆的销量并非业界领先。
行政处罚决定书,瓜子二手车在广告宣传中使用的“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宣传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工商局责令瓜子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万元。
针对本次处罚,瓜子二手车于11月30日发布声明称,针对该决定瓜子二手车深感遗憾,对该决定的定性存有异议,已根据法律程序申请行政复议。
“一句话概括就是:瓜子二手车花万做广告,广告语:「成立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结果工商拿出证据,成交量并不领先,线下交易市场和另一家网站交易量都更高,处罚结果:罚款万人民币。
这件事你怎么看?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