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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不再重返的故土新京报书评周刊

年5月2日上午,天晦微雨。一个名叫周树人的17岁少年,怀揣着母亲为他筹措的八块钱川资,离开故乡绍兴。这是他第一次远行,内心自然满怀惆怅,“四顾满目非故乡之人,细聆满耳皆异乡之语,一念及家乡万里,老亲弱弟必时时相语,谓今当至某处矣,此时真觉柔肠欲断,涕不可仰。”

二十八年后,这位少年以“鲁迅”之名闻名海宇,离乡远行对他来说,也早已是家常便饭,就在这一年的九月,他再次从客居十四年的北京启程,前往东南沿海的福建厦门。故乡渐行渐远,甚至他最后一次回乡,也是在七年之前,而那次回乡,则是为办理出售故乡祖宅的手续。从此,他再未踏足绍兴故土。

本文出自《新京报·书评周刊》9月24日专题《故乡:纪念鲁迅诞辰一百四十周年》的B02-B03。

「主题」B01丨故乡:纪念鲁迅诞辰一百四十周年

「主题」B02-B03

绍兴:不再重返的故土

「主题」B04-B05丨北京:“鲁迅”的诞生

「历史」B06-B07丨《概念的历史分量》:用概念撬动历史

「主题」B08丨这份书单,带你走进多面的鲁迅

撰文

李夏恩

01

哀念:身在故乡为异客

在鲁迅的文字中,绍兴成了“S城”,那里的乡人,在他的笔下也不惮嬉笑怒骂,仿佛他当年离乡时眷恋不舍的离愁别绪,只是一场少年的稚嫩的思乡病。待到成人,阅历既广,这种疾病便被治愈。思恋变成了怨怼,或洒上了辛辣的嘲讽,或拌进凄冷的酸醋。《孤独者》里人情凉薄的S城,《阿Q正传》里势利市侩的未庄,《明天》里闭塞怯弱的鲁镇,《药》里现场售卖革命者人血馒头的“古口亭口”——小说中以绍兴为原型的这些地点,全都是聚集了国民劣根性的乌合杂烩之地。早已被鲁迅看熟了脸,“连心肝也似乎有些了然”。鲁迅从不吝惜扬起最辛辣的鞭子抽打在故乡令人可鄙可笑的痛点上。

然而现实辛辣的鞭挞,在深沉朦胧的幻梦中,却成为与眼前“昏沉的夜”形成最强对比的“好的故事”。

暗与光,辛辣与柔情,鞭挞与爱抚,鲁迅对故乡的情感如同一条灰色的斗鱼,在爱与恨之间迅捷地游动,偶尔,才会在途中驻足停留,感受其中难以言喻的复杂,而这种复杂思绪的产物,就是鲁迅的名篇《故乡》。这是鲁迅以自己年返乡搬家的经历而撰写的小说。这一次返乡也是鲁迅对绍兴故园最后的诀别: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篷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尽管小说中这种复杂心绪,可以用“近乡情更怯”来完美地解释,但这似乎并不足以说明鲁迅内心对故乡更深的情感:“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近乡情更怯的缘故是自己从外貌到心绪都发生了变化,而故乡如斯,自己却成了贸然闯入的异乡客。而鲁迅却发现,发生巨变的不止有自己的外貌、年纪和心绪,还有故乡本身。他的悲凉里,更多的是一种旧日不再的失望:眼前这座萧索凋敝的乡村,分明与自己记忆中的故乡差别甚远,甚至连故乡熟悉的乡邻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幅在他脑海中“神异的图画”中的主角,“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的十一二岁勇猛少年闰土,如今也全然不见旧日容颜:

“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丰子恺为《故乡》画的少年闰土。

作为离乡多年的游子,与故乡唯一的牵线就是记忆,而如今,无论是乡土还是乡人,都犹如一把锋利的剪刀,将这条牵线霎时剪断。活泼开朗的少年闰土成了唯唯诺诺的庄稼汉。被称为“豆腐西施”的杨二嫂成了一个爱贪小便宜的市侩大妈,还得了一个半是嘲讽、半是嫌恶的“圆规”诨号。每个人都不过是在“辛苦展转而生活”“辛苦麻木而生活”和“辛苦恣睢而生活”中三选一。流入不同生活轨道的人,彼此间也竖起了看不见的高墙,将人“隔成孤身”,使人“非常气闷”,也将记忆隔开,成为不但不可及,甚至眺望也变得模糊的悲哀存在。

然而,鲁迅之所以在《故乡》中如此气闷悲哀,必定是故乡曾有过他所追怀,所眷恋,所不忍割舍的存在。以至于他在《好的故事》里还会将它编织成转瞬即逝的美好幻梦。不妨循迹回去看一看鲁迅童年时代的故家。那是东昌坊口“新台门”中的一座近两百年历史的古老大宅,六扇丝竹大门足以彰显周家不愧是绍兴的名门望族。鲁迅自己也承认,作为“周氏的长男”,因此“物以希为贵”,备受家人呵护。他的童年玩伴,不止有《故乡》中的闰土,还有一个绰号“和尚”的木匠,会亲手给这位讨人喜欢的周家大少爷制作木头的关公大刀,供他玩耍。

他的家庭也给了他19世纪末传统大家族所能给予孩子的最大自由。举凡绣像小说、笔记稗史、神话传奇,乃至维新风潮下出版的西学书籍,只要他愿意,几乎都被允许自由涉猎。鲁迅的家庭教育,在他的晚年回忆《五猖会》中,透露出一个细节:当七岁的鲁迅兴致勃勃地准备去看庙会时,父亲突然出现,让气氛一时变得很谨肃,还强迫他读熟刚教会的二三十行《鉴略》,才能去庙会。鲁迅只得压抑性子强迫自己快快背熟,然后“一气背将下去,梦似的就背完了”,得到了父亲的点头首肯,他才被工人“高高地抱起,仿佛在祝贺我的成功一般,快步走在最前头”。

童年那场庙会的热闹,鲁迅已经“完全忘却,不留一点痕迹”,但“只有背诵《鉴略》这一段,却还分明如昨日事”。以至于在37年后,他仍在“诧异我的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我来背书”。

赵延年版画《鲁迅传》中鲁迅返回家乡的情景。

尽管寻常看来,将玩心正大的孩子强摁桌前背书,多少有些忤逆天性,由此可以证明他的父亲是个严厉不通情理的旧派文人。但鲁迅的诧异,实际上他自己已经给出了答案——将玩耍作为努力后的奖励,是让他幼小的心灵能品尝到成功的乐趣。这种细致入微的教育方法,在将溺爱纵容为保护孩子天性的教育观念中,是很难理解的。由此,我们在将鲁迅散落在童年回忆中的点滴串联在一起:月光下刺猹的少年闰土,后院“百草园”里“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无限趣味的短短的泥墙根,小珊瑚珠一样又酸又甜的覆盆子,等等,便能轻而易举地发现,鲁迅对故乡的眷恋不仅有据可依,而且相当浓烈。

真正让鲁迅对故乡难以释怀的,是这一切值得眷恋回味的美好,转瞬即逝。祖父因科场弊案入狱,鲁迅被送往外祖父家过着寄人篱下的乞食生活。他也描述了自己如何在高过身体一倍的当铺前“在侮辱里接了钱”,去给父亲请医生买药治病。然而,医治父亲的重病,绝非像去庙会前背熟二三十行书那么容易,竭尽全力也未必会得到成功的欢欣。父亲临终前,衍太太催促年幼的鲁迅竭尽所能呼唤父亲暂留阳世。但鲁迅大声的叫喊,仿佛只是给即将挣脱病魔平静下去的父亲,增添了紧张和痛苦:“他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

最终,鲁迅只是得到父亲较急的喘息和一句低低的回应:“什么呢?……不要嚷。……不……”

父亲的死在鲁迅的记忆中留下了锥心刺骨的伤痕。而随着当家人的离世,家境的衰败也让鲁迅感受到了世态寒凉。在父亲临终榻前不断催促少年鲁迅呼唤父亲的衍太太,再次扮演了一个爱嚼舌根的帮倒忙角色。她似乎是出于好心劝告鲁迅典卖家当贴补家用,但最终却传出了周家长子盗窃家财的流言。按照鲁迅的说法,这一流言,加上乡人的凉薄和侧目,最终逼他离开了家乡。而随着鲁迅与家乡渐行渐远,离乡的年头越来越长,那些童年遥远的温馨美好往事,逐渐沉入了记忆深处,只留下“世态炎凉”这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四字格言。只不过,将这四个字沉重扛在肩头的鲁迅,有足够的才华和对时代敏锐的嗅觉,为其赋予更新的意义。

02

愚人:革命循环套中阿Q

“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上,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

在著名的小说集《呐喊》的序言中,鲁迅如此剖析道。仿佛少年时代遭受的苦痛,都成了洞破人性的资本,也因此成为鲁迅创作的灵感来源。他越是深入发掘困顿与炎凉背后的暗影,就越认为自己挖到了国民性最深的劣根,而这种劣根不止于故乡的亲友熟人,只要善加取材提炼,更可由小见大,放诸全国。他在年12月至年2月间发表在《晨报》副刊的《阿Q正传》的主角阿Q,可以说是塑造得最成功的人物。这个人物形象如此深入人心,高一涵回忆当初小说发表时说:

“我记得当《阿Q正传》一段一段陆续发表的时候,有许多人都栗栗危惧,恐怕以后要骂到他的头上。并且有一位朋友,当我面说,昨日《阿Q正传》上某一段仿佛就是骂他自己。”

尽管这个小人物,不过是以鲁迅的绍兴老家为背景的未庄中的一个无业游民,最终在辛亥革命后被当成替罪羊枪毙,但就像高一涵所说的那样,几乎人人都能从小说中看到自己的影子。而这正是鲁迅期望达到的效果:“我的方法是使读者摸不着在写自己以外的谁,一下子就推诿掉,变成旁观者,而疑心倒像是写自己,又像是写一切人,由此开出反省的道路。”

阿Q不仅是鲁迅精心雕琢的中国国民劣根性的代表,在很大程度上,也蕴含着他所抱持的一种古怪的历史观:既然这个角色如此具有自我参照性,那么如果时代的主流是成千上万具备阿Q这样或那样特点的人物,那么中国便永远走不出历史的循环怪圈。发生再多场政治革命,死掉再多的民众,一切都不会发生改变。就像小说的第九章里,阿Q糊里糊涂被押上法场枪毙,在枪毙之前,坐在堂上的老头子“和气”地问他:

“你还有什么话说么?”

阿Q“一想,没有话”,便回答说:“没有。”

最后画押时,“便宜你,画一个圆圈”。作为阿Q最后的杰作,他“使尽了平生的力气画圆圈。他生怕被人笑话,立志要画得圆,但这可恶的笔不但很沉重,并且不听话,刚刚一抖一抖的几乎要合缝,却又向外一耸,画成瓜子模样了”——这样一个突兀的结局,自然是个反讽,但反过头来去看那简短、糊涂却又对答如流的讯问,再看他笔下那个努力画却最终没有画圆的圆圈,那个向外耸出的尖,反而成了阿Q这个完美凝聚了万千国民劣根性象征的典型人物中,最具个性也最凸显个人意志的一点缺陷。圆圈上这个突兀的尖,本应有可能成为打破历史循环套的突破口,但它却是被无意画下的,并且画得圆不圆,除了阿Q本人之外,也无人在意。而阿Q本人的最终命运,也不会因为这个圈没画圆而有任何改变——他终究要被处决,只是从“好看”的砍头,变成了不那么好看的枪决。

青年鲁迅。

从某种意义上说,阿Q画圈耸出的那个尖,也可以被视作辛亥革命的象征。这场革命,无论是在《阿Q正传》中,还是在现实的绍兴城里,都像是历史循环套中偶然耸出的一笔。小说中的革命,“革命党虽然进了城,倒还没有什么大异样。知县大老爷还是原官,不过改称了什么,而且举人老爷也做了什么——这些名目,未庄人都说不明白——官,带兵的也还是先前的老把总”,只是象征性地把辫子藏了起来,以便“咸与维新”。现实中的革命,作为亲身参与者的鲁迅看来,更加令人气沮。据他的一位同乡回忆,鲁迅对革命的到来颇为积极,“一手拿了一卷传单,一手也拿着一把明晃晃的钢刀,很有信心地说:‘遇到万一,这把钢刀准能砍几下的。’”

但等到十月七日,绍兴光复,成立绍兴军政分府时,通告上的消息却显示,这个政府完全是由前清绍兴官员程赞清和章介眉拼凑起来的骗局,不过是“几个旧乡绅所组织的军政府”,“内骨子是依旧的”。在鲁迅创办的《越铎日报》中,特意描述了这群披着新潮外套的丑角:

“穿操衣带军帽下乡收租,别致。

吃乌烟,床边挂指挥刀,别致。

吾日见二个轿夫,于午前十一句钟抬一位科长大人进某署,于午后一句钟又抬出来。敢问某科长于吃饭坐轿外,所司何事?或语余曰:某科长原是小提使之至戚,坐轿吃饭亦所应该,不错不错。”

讥讽与谩骂固然能发泄一时怒气,却对时局毫无裨益。历史并没有由于鲁迅在革命中的嬉笑怒骂而有所改易,仍然在以新瓶装旧酒的方式晃荡着在时代的舞台上表演滑稽戏。对鲁迅的故乡来说,唯一改变的,就只有外表的样貌,但也并非是随着时代的进步而发展,更像是每一次变乱后的凋敝,以及纷纷出炉的投机人物,自以为成了时代的弄潮儿,上下沉浮。

《阿Q正传》刊行于世的年,距离辛亥革命又过去了十年。两年前的冬天返乡时,鲁迅见证了故乡在革命与变乱的双重震荡下萧索凋敝的惨淡景象,悲伤于自己不得不与熟悉的亲情隔膜,和儿时的美好记忆道别。然而很快,这一年掀起的五四运动的风暴,将会以雷霆之势吹遍整个国家。变革的种子已经种下,只是收获怎样的果实,对年撰写《阿Q正传》的鲁迅来说,尚是个未知数。

结果,事实上也出乎他的意料。

03

复仇:鬼之为言归也

怪客宴之敖在少年的头颅前,挥剑砍下了王的头颅,完成了复仇。图片出自鲁迅原著,昔酒编绘《铸剑》,一頁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年7月版。

“在前几年,我读《阿Q正传》,便会联想到因此而出名的鲁迅先生。现在,听说偏有人恶言恶语的说《阿Q正传》是死去了,这真是岂有此理,简直是应以‘放狗屁’奉敬了。据我看来,《阿Q正传》岂只不死而已,而且,癞皮阿Q也从棺材里伸出手来返魂了。”

年7月20日,一篇题为《阿Q后事如何》的杂文横空出世,作者锦轩硬将19年前就已被一颗子弹送进微尘中的阿Q鬼魂拉回阳世,重临人间。返魂的阿Q虽然仍保持了自己自命不凡的精神胜利法,但已经在新时代的潮流中脱胎换骨,“说话也漂亮了,似乎还能动动笔,吹牛的题材当然更多”,他的褡裢袋很沉重,里面不仅有中国洋钱,还装满了不少外国洋钱,以及“乡下人眼中从没见过的‘卢布’”。

返魂复活的阿Q说起话来,也不像之前一样脏话连篇,而是侃侃而谈“前年创造社太阳社向我进攻的时候,那力量实在单薄,到后来连我都觉得有点无聊,没有意思反攻了……攻击我的文章当然很多,然而一看就知道都是化名,骂来骂去都是同样的几句话。”

锦轩将其称为“道地的精神胜利法,非阿Q而癞皮者决决乎说不出。”原先《阿Q正传》中和阿Q互揪辫子的王胡小D们,也五体投地地推崇他为自己的领袖。

鲁迅在创造阿Q这个形象时,或许也从自己身上寻出传统的鬼魅作为材料,但决然不会想到,这个自己诞育的经典角色,有朝一日也会成为射向自己的一支讽刺的暗箭。这正是年代鲁迅的遭遇,他名满天下,也成为众矢之的,同时成为追随者恭维敬仰的神坛和谩骂者明枪暗箭的箭垛:创造社与太阳社的围剿、御用文人的连番谩骂,乃至于以他为名义领袖的左翼作家联盟中“工头”一面向他拱手问好一面又狠狠抽来的鞭子。

“敌人是不足惧的,最可怕的是自己营垒里的蛀虫,许多事都败在他们手里”,“最令人寒心而且灰心的,是友军中的从背后来的暗箭,受伤之后,同一营垒中的快意的笑脸”。鲁迅腹背受敌,却又孤军奋战。他尽管也有自己的支持者,但仍然时时感到孤立无援。直到此时,故乡又一次站在了他的身后。这一次,故乡不再是鲁迅撰写小说取材的资料库,也不再像《朝花夕拾》那样,是他安放内心眷恋的回忆之地,而是赋予他一种古老的精神力量:

“会稽乃报仇‘雪耻之乡’,身为越人,未忘斯义。”

赵延年木刻版画《鲁迅像》。

鲁迅的故乡,一直流传着众多诡奇的传说。其中就包括一位少年的复仇传奇。在这则出自魏晋小说《搜神记》的传说中,战国时代的铸剑大师干将莫邪为楚王铸剑,剑成,干将自知必死,因此藏起了雄剑,嘱咐妻子生下男孩,待其成人,便要为自己报仇。这个名叫眉间尺的少年,却因为遭到楚王通缉,报仇不成,在一位山客的劝说下,眉间尺主动砍下了自己的头颅,把剑和头一并交给山客。终于砍下了楚王的头颅,报仇成功。

这则复仇故事,必然让鲁迅印象深刻,因此才会将其改编成小说《铸剑》。在小说中,鲁迅化身为那位神秘的山客“宴之敖”——这正是鲁迅曾使用过的多个笔名之一。他找到心心念念复仇的少年,拒绝了“义士”的称号,严冷地对他说:

“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故乡的传说,让鲁迅化身为纯粹的复仇者,以笔为枪,挺身出战,也让他人生的最后岁月,成了一场狂放而恣肆的复仇大战:不仅仅为了那些恶意攻击他的人,也为了那些死难于血泊的无辜少年。从“三·一八惨案”到“四·一二清洗”,再到“左联五烈士”——他要借了他们年轻的头颅去引诱敌人,成为箭垛,乃至于自己死后,也要挥剑斩下仇敌的头颅,与之同归于尽。年9月5日,沉病中的鲁迅,直截了当直视自己步步逼近的死亡:

“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我想了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10月19日,凌晨5点25分。鲁迅病逝。

本文原载于9月24日《新京报书评周刊》B02-B03版。撰文:李夏恩;编辑:宫照华,刘亚光;校对:薛京宁。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欢迎转发至朋友圈。

本文出自《新京报·书评周刊》9月24日专题《故乡:纪念鲁迅诞辰一百四十周年》的B02-B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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