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对瓜子二手车颁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因瓜子二手车广告宣传标语“创办一年,成交量遥遥领先”中最后四个字宣传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工商局责令瓜子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万元。
触犯广告法,罚你没商量
年修订的《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广告用语。瓜子网打出“遥遥领先”“全国领先”,并没有数据作支撑,是完全罔顾事实的虚假宣传。
瓜子二手车宣传广告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同时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服务的销售状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决定处以罚款0000元。
图1为瓜子二手车官方介绍其二手车成交量遥遥领先的数据,由电子商务协会统计;图2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在年11月24日发表声明,澄清从未对外发布关于二手车网站成交量等统计数据。(图片源自互联网)
目前,瓜子二手车引用第三方数据称“遥遥领先”广告用语是客观表述,要求申请行政复议。以下为瓜子二手车对本次“广告语被罚”作出的声明:“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对瓜子成交量的审计结果,结合公开数据:年,瓜子二手车成交量为19.5万辆,高于线下最大的二手车经销商广汇汽车(9万辆,二手车业务,下同),高于线上第二名优信二手车(13万辆,2C业务,下同);年,瓜子二手车以48.5万台的成交量超过了全球最大的北京花乡旧机动车交易市场(45万辆)、广汇汽车(20.33万辆)及优信二手车(28.4万辆)、人人车(17.5万辆,公开报道)。年上半年,瓜子的成交量达33.6万辆,在中国二手乘用车市场的渗透率达到6.7%,远超广汇汽车(14.24万辆)及优信二手车(19.7万辆)。瓜子成交量持续占据领先地位。”
瓜子二手车广告语事件还损害了优信、人人车等二手车电商同行的利益。瓜子网声称做到“遥遥领先”“全国领先”,潜台词就是已经超过了其它二手车交易平台,无论是对卖家还是买家都造成混淆视听,对其它二手车交易平台公平竞争造成影响。对此,优信集团发布声明,呼吁瓜子二手车公布权威机构审计的具体成交量。以便公众和媒体可以更客观、公正地加以对比。
瓜子二手车并非首罚,还有“前科”
年6月,瓜子二手车在西安的分公司就因为存在“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被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双生分局处以责令改正并罚款1万元。
年11月,瓜子二手车的竞争对手人人车因不满其广告语,以不正当竞争关系为由,将瓜子二手车告上法庭,向瓜子二手车索赔1亿元人民币。最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诉前禁令裁定,认为瓜子二手车”遥遥领先”等相关广告,尚无充分事实依据,涉嫌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责令瓜子二手车立即停止使用"遥遥领先"、"全国领先"等虚假宣传用语。
年6月25日,瓜子二手车又因为广告违法,被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以罚款二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现在再打开瓜子二手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