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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4个字,瓜子二手车面临万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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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因为这句传遍大街小巷的广告语涉嫌虚假广告,瓜子二手车要领巨额罚单了!

11月3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日前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金瓜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简称瓜子二手车)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共计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据处罚书显示,年12月3日,瓜子二手车与乐视网签订《乐视网广告交易平台网络广告发布协议》。上述广告是一个时长约15秒钟的视频广告,内容含有:“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宣传语。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认为,瓜子二手车这句宣传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工商局责令瓜子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万元。

“‘成交量遥遥领先’广告用语是瓜子基于事实的客观表述,我们已经申请了行政复议,这并不是最终的结果。”瓜子二手车方面回应道。

销量是否“遥遥领先”?

据记者了解,瓜子二手车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提供了3份证明材料,以证明广告宣传语的准确性。不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执法人员经过调查核实后,对瓜子二手车提供的3份证明材料不予采信。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瓜子二手车确认上述广告中“创办一年”的时间段指的是年8月至年7月,此时间段内瓜子二手车承诺的成交量为8.万辆。

然而,执法人员于今年11月5日、11月6日分别调取了二手车领域的成交数据。数据显示:年7月1日至年7月31日,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成交量为44.万辆车;年8月1日至年7月31日,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二手车的成交量为9.万辆。两者均超过瓜子二手车同期成交数量。

因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认定,此时间段内瓜子二手车的成交量与广告中宣传的“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不符。

但瓜子二手车方面对此结论并不认同。

根据瓜子二手车11月30日发布的声明,会计师事务所对成交量的审计结果为:

年,瓜子二手车成交量为19.5万辆,高于线下最大的二手车经销商广汇汽车(9万辆,二手车业务,下同),高于线上第二名优信二手车(13万辆,2C业务,下同);

年,瓜子二手车以48.5万辆的成交量超过了全球最大的北京花乡旧机动车交易市场(45万辆)、广汇汽车(20.33万辆)及优信二手车(28.4万辆)、人人车(17.5万辆,公开报道);

年上半年,瓜子的成交量为33.6万辆,在中国二手乘用车市场的渗透率为6.7%,远超广汇汽车(14.24万辆)及优信二手车(19.7万辆)。

据此,瓜子二手车认为,其二手车成交量持续居于行业领先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年8月1日至年7月31日之间的二手车成交量,瓜子二手车方面并未说明。而在此时间段内瓜子二手车承诺的8.万辆成交量是否完成,截止发稿前,瓜子二手车方面也并未进行回应。

瓜子二手车已提交行政复议

此次,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认为,瓜子二手车“遥遥领先”的宣传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同时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服务的销售状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对此,瓜子二手车发布声明称,深感遗憾,并对该决定的定性存有异议,已根据法律程序申请行政复议,相信最终会得到公平合理的裁定。

瓜子二手车方面认为,“成交量遥遥领先”广告用语是瓜子基于事实的客观表述。广告的作用是广而告之,不能最终决定交易。二手车交易的服务链条较长,成交的关键在于产品体验与服务承接能力。瓜子二手车没有以与事实不符的广告博取眼球的利益驱动,也没有以此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或获取不正当竞争利益。

最终瓜子二手车是否需要支付万元罚款,还需等待最后结果。

瓜子二手车多次涉广告违规被罚

梳理发现,瓜子二手车因广告宣传语问题而被官方处罚已经并非首次了。

年11月,人人车就曾因“遥遥领先”4个字状告瓜子二手车,并要求索赔1亿。

当时人人车诉称:人人车和瓜子网均是二手车交易平台,瓜子网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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