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一年,成交量遥遥领先。”可观的露出量加上孙红雷磁性嗓音的演绎,这句来自瓜子二手车的洗脑广告词相信大家都不陌生。
如今,瓜子二手车就要为其中的4个字付出万的代价......
瓜子二手车因“遥遥领先”4个字被罚万
近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对金瓜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瓜子二手车)进行了行政处罚。
其判决书显示:
瓜子二手车广告宣传中的“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
对此,工商局责令瓜子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万元。
判决书还提到,瓜子二手车法人代表杨浩涌曾提供过3分材料来证明“遥遥领先”属性,但工商局不予采信:
当事人确认上述广告中“创办一年”的起止时间为:年8月至年7月,同时承诺此时间段内瓜子二手车成交量为辆。
针对“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宣传语,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3份证明材料,用以支持上述广告宣传语。我局执法人员针对这3份证明材料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实,我局对于当事人提供的3份证明材料不予采信。
同时,判决书还给出了一条证据,数据上看,年8月1日至年7月31日,人人车的成交量已经超过瓜子二手车:
我局执法人员于年11月5日、11月6日分别调取了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和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的二手车成交数据,数据显示: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年7月1日至年7月31日的成交量为辆车,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年8月1日至年7月31日的成交量为辆车。此两者的二手车成交数量均超过当事人的成交数量。
由黄渤代言的人人车
瓜子称属客观描述,但有一处可疑...
对此,瓜子二手车随后发表声明称,“成交量遥遥领先”广告用语是瓜子基于事实的客观表述,瓜子二手车没有以与事实不符的广告方式博取眼球的利益驱动,也没有以此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或获取不正当竞争利益,并对该决定的定性存有异议,已根据法律程序申请行政复议,相信最终会得到公平合理的裁定。
瓜子二手车在声明中提到: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对瓜子成交量的审计结果,结合公开数据:年,瓜子二手车成交量为19.5万辆,高于线下最大的二手车经销商广汇汽车(9万辆,二手车业务,下同),高于线上第二名优信二手车(13万辆,2C业务,下同);年,瓜子二手车以48.5万台的成交量超过了全球最大的北京花乡旧机动车交易市场(45万辆)、广汇汽车(20.33万辆)及优信二手车(28.4万辆)、人人车(17.5万辆,公开报道)。
年上半年,瓜子的成交量达33.6万辆,在中国二手乘用车市场的渗透率达到6.7%,远超广汇汽车(14.24万辆)及优信二手车(19.7万辆)。瓜子成交量持续占据领先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声明中的成交量,并没有对广告涉及时间“年8月至年7月”有更多解释,反而是避开这个时间段。似乎有“避重就轻”的嫌疑。
这其实不是“遥遥领先”第一次惹事
去年11月,人人车就曾因“遥遥领先”4个字状告瓜子二手车,并要求索赔1亿。
当时人人车诉称:
人人车和瓜子网均是二手车交易平台,瓜子网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