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告圈头条(topadquan)
前几天
广告圈曝出一个大瓜
因为“遥遥领先”四个字
瓜子二手车直卖网被罚万
平均每个字价值多万
这不是销量遥遥领先
是罚款金额遥遥领先
事实上
在瓜子二手车广告投放期间内
北京旧车和人人车的销量都明显高于瓜子
所以北京市工商局认为
广告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
这波罚款罚得并不冤
无独有偶
在今年9月份
那个死贵死贵的“贵妇级护肤品”海蓝之谜
也因为用宣传语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被起诉了!
不过虚假广告被罚是应当的
可恶的是还有一群职业举报人
整天盯着别人无意间的错误以营私利
这些事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有的地产广告人
每天都在甲方和法律的边缘徘徊
有的地方广告人
被逼得想出了用方言替代的奇招
还有的广告人
看到“最”字就紧张
甚至有的广告人
赔着赔着就和举报人赔成了朋友???
所以说
无论是遵守法律,还是严防小人
只有学好《广告法》,才能走遍天下都不怕
今天
就让我们重新复习一下
广告语到底哪些词不能用?
“最”字
新《广告法》第二章第九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广告不得使用“最佳”等用语;第十三条也规定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及其商品或者服务。
以下涉及“最”字的词语慎用,如:最、最佳、最具、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等。
“一”字
新《广告法》第二章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以下涉及“一”字的词语慎用,如: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一次(一款)、全国X大品牌之一等。
“级”与“极”字
新《广告法》第二章第九条第三款也明确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等用语。
以下涉及“级”与“极”字的词语慎用,如:国家级、国家级产品、全球级、世界级、宇宙级、顶级、顶尖、尖端、顶尖工艺、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等。
“首”与“国”字
以下涉及“首”与“国”字的词语慎用,如: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首发、全国首发、首家、全网首家、全国首家、首次、首款、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填补国内空白、中国驰名商标、国际品质。
品牌修饰词
以下涉及品牌修饰的词语慎用,如: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缔造者、创领品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巅峰、奢侈、优秀、资深、领袖、之王、王者、冠军、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等。
涉嫌诱导用词
以下涉嫌诱导的词语慎用,如:售罄、售空、再不抢就没了、史上最低价、不会再便宜、没有他就XX、错过即无、未曾有过的、万人疯抢的、全民疯抢、全民抢购、抢疯了、卖疯了等。
涉嫌欺诈用词
新《广告法》第二章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以下涉嫌欺诈的词语慎用,如: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试穿、点击翻转、领取礼品等。
另外,部分类型产品的广告也有特殊的规定:
医疗广告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保健品广告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酒类广告
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二)出现饮酒的动作;(三)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四)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教育培训广告
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房地产广告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最后,再给广告同行们看看违反《广告法》的后果: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所以
一定要学好《广告法》啊啊啊啊啊啊啊!
今日留言话题
你被《广告法》“坑”过吗?
越努力,越幸运。
这里是庞门正道。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