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发出了针对瓜子二手车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判定瓜子二手车在广告宣传中使用的“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宣传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工商局责令瓜子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万元。
对此,瓜子二手车方面回应称,瓜子二手车没有以与事实不符的广告方式博取眼球的利益驱动,也没有以此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或获取不正当竞争利益,对该决定的定性存有异议,已根据法律程序申请行政复议,相信最终会得到公平合理的裁定。
或许有人会吃惊于万元的“天价”罚款,是否处罚过重?
处罚金额的考量依据是瓜子二手车与乐视网广告交易平台之间的网络广发发布协议,广告费总金额为万元。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律师表示,瓜子二手车被判天价罚究竟冤不冤,最终得从查处的事实来看,其行为是否违反了判罚依据——《广告法》第四条与第二十八条第二看第(二)项的规定。其实判断的逻辑并不复杂,只要判断“遥遥领先”的宣传语是否会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广告主是否能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其中针对销售状况的信息是否会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即可。
事实上, 瓜子二手车被罚,源于人人车对其的举报。据统计,这已经是人人车连续第三次举报、起诉瓜子二手车。
当前,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二手车市场也迎来快速发展,各大二手车电商平台往往通过广告投放来争夺市场份额,不过,竞品之间的火药味也极强。
年11月,人人车因不满瓜子二手车“遥遥领先”的广告语,向海淀法院起诉瓜子,索赔1亿元;随后,人人车又向工商部门举报瓜子二手车涉嫌广告与事实不符,由此引发日前瓜子的万元罚单;年9月,人人车因不满瓜子在《中国新说唱》节目植入“行业领军者”广告,又将瓜子告上朝阳法院。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作为业内最早投放广告的二手车平台之一,瓜子二手车的广告投放对于促进二手车行业高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行业企业也在一定程度上享受着瓜子广告教育行业的红利。目前,我国二手车行业仍处于发展早期,各大二手车电商平台本应在行业内起到示范作用,共同促进我国二手车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而不是通过滥用司法、行政资源的方式来攻击竞争对手。
曹磊进一步表示,二手车电商行业应回归良性竞争,将更多的资源、资金用于推动行业发展和改善用户体验上。
方超强律师则认为,从近些年的互联网创业来看,每一个细分市场的崛起,必然伴随着一阵竞争乱象,而频繁通过司法、行政等手段进行竞争,不但造成了大量社会、政府资源的浪费,也无形中损害了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改善用户最根本痛点,提升服务体验,不断为用户创造价值,才是对消费者最有力的。
纷纷扰扰背后,二手车电商市场究竟“路在何方”?
目前,创业企业角逐过程中的竞争激烈、博人眼球,这与资本追逐目标相统一——热度与流量。但倘若花费大量成本耗费在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外,以进一步侵占市场,这样不仅在具体案件中会导致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规,更重要的是,这也是市场的灾难,是发展态势的扭曲。
对传统二手车行业而言,比较大的一个问题,就是行业缺乏标准,包括车辆定价、车况质量,因此二手车行业要进一步快速发展需要从根本上解决信任的问题。此前,有判例认定某二手车电商平台为居间人,与车主之间的合同为居间合同,即其居间的报酬赖于消费者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在用户交易过程中二手车平台提供了估价,或在其中进行磋商的服务,但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二手车行业存在立法上的空白,例如《电商法》,需要从现存的突出问题入手,去完善其责任范围、承担方式等。
反观美国作为成熟的二手车市场,汽车厂商、汽车经销商、二手车经销商、汽车金融公司、银行等往往共同参与在整个环节中,以合规为基础、信用为担保,利用各种金融工具促进行业的发展。到了二手车行业急速发展的我国,或许是行业走得太快,市场规范性没有及时跟进,导致二手车发展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而急需行业规范引导和企业间的良性竞争。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给出以下三点建议:
首先,二手车平台电商应回归于行业良性竞争,注重平台的发展,扎实打好产品及服务品质,提高行业竞争力,而不是长期纠结于同行广告语和广告中的输赢。
其次,二手车电商平台应健全二手车交易制度,包括注重诚信、车辆档案透明可查、形成价格参考标准等。
最后,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